<正>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2017年10月,在总结实行监察体制改革的北京、山西、浙江三省经验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制定国家监察法","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这就是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两规"等人们熟知的词汇,即将结束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则是,一种叫做"留置"的新措施和一个叫做"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