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21-0050020鲁教办发〔2021〕3号各市教育(教体)局: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获取我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国办发〔2020〕50号),我厅制定了《山东省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属学校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