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邻避设施的需求与日俱增,邻避冲突事件也日益频发。邻避设施固有的负外部性、现行决策模式下公民参与权的虚化以及利益补偿机制的不完善,引发公民的被剥夺感和不公平感,在没有得到有效疏解的情况下,最终导致邻避冲突的产生。要想从根本上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必须将罗尔斯的正义观贯彻到邻避设施建设过程的始终。既要加强邻避设施建设全过程的风险沟通,还要确保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