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22〕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面承接中央层面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梳理我省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