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中规定除四类隧道和行人或通行非机动车车辆的三类隧道,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外,其他隧道均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但其深度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针对国内目前尚无具体规范指导城市隧道消防设计问题,以成都一环路磨子桥下穿隧道工程为例,对国内外隧道消防设计标准分析,结果表明,在城市已建区用地紧张情况下新建隧道工程,同时市政给水水量、水压满足消火栓系统要求时,采用常高压消防系统,可满足消防要求,同时节省消防水池、泵房占地,进而节省项目投资。
-
单位成都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