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万历《贵州通志》中列女的存在及记载,是有明一代整个社会风化的一个缩影。通过对贵州地区列女的梳理研究与分析发现,即便在偏僻一隅、交通不便达的边远地区贵州,儒家伦理道德的纲常理论、男尊女卑思想以及贞烈操行等,通过政府的大力提倡、儒家文化历史传承及女教书籍的教化以及女性社会身体的建构及身份认同等方法,已经俨然深入到贵州女性心里,贵州列女呈现出"贞"型和"烈"型两种主要表现形式,尤以贞妇类情况最为复杂,既有节孝双行、抚孤养嗣等,又有面临经济贫困生存之苦、精神亡夫之痛以及忍受夫家的恶待等诸多苦节,苦节之下,贵州列女仍践行儒家伦理纲常,甚至出现极端过激行为守节尽孝,诸如割股、毁容等。贵州烈型列女更为决绝,常以捍卫封建伦理纲常甚至殉节自己的生命。研究贵州列女对推动贵州妇女史研究以及新时代女性研究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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