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实现社会控制,维持社会稳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目标。北宋为实现社会治理目标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财政制度。一是以赋役制度发挥保障财政供给和调节贫富、维持稳定的双重作用。宋朝赋税摊派原则是“先富后贫,自近及远”。职役摊派的原则也是富者多担、贫者少担或不担,征派的依据是户等,而户等划分的依据是资产。政府首先按有无应税资产将民户划分为主户和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