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日修好条规》是近代中国同东亚国家签订的第一个正式建交条约,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1870年,日本派使臣出使中国,请求订约通商;1871年,中日双方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正式建立近代外交关系。在谈判过程中,清政府根据日本特殊的地理、文化因素,一改同欧美诸国订约时的被动局面,在“一体均沾”“领事裁判权”等涉及中国主权的问题上,根据国家利益采取不同策略。《中日修好条规》基本符合清政府“和戎”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对东亚外交由传统的“朝贡体制”向近代外交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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