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一是坚持平缓补贴退坡力度,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二是做好测试工况切换衔接,实现新老标准平稳过渡。三是推动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监管机制,强化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报废等全流程的监管,完善市场化长效机制。四是切实防止重复建设,加大僵尸企业退出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推动提高产业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