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告人的诉讼目的具有独立的价值,它是刑事被告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必然要求,其根基就在于刑事诉讼的诉权。从理性的角度来看,刑事被告人的诉讼目的在于通过公正的司法使社会的法治与安全得到维护;从实践的角度看,其具体的诉讼目的在于通过程序的正当性,及时充分地实现求审权,以获得公正的实体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