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缴停供发票、暂扣税控专用设备以及限制开票系统权限等措施,是“以票控税”理念在发票领用开具环节行政处罚维度的呈现,旨在打击存在税收违法行为且抗拒执行税务机关处理情形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从功能角度分析,控票处罚具有制裁不法、督促执行和警示教育之复合功能,反映为行为违法、权益克减和经营受阻的制裁逻辑理路。面向现代法治国家和数字政府建设,控票处罚的制度定位和规范适用问题突出,发票监管体制亟待回应数字智能科技发展。为此,应当立足处罚法律定位、明确处罚构成要件、优化处罚执法权力和保障处罚救济权利,同时,优化发票领用开具服务、重构控票处罚制度和转换税务监管模式,确保控票处罚的法治运转和推动税收征管技术变革,最终实现依法治税与以数治税的有机结合,适应税收治理法治化、现代化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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