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BEPS行动的协同治理有助于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税收问题。理论上,数字化并未带来独特的BEPS问题,但高度数字化商业模式的一些关键特征,如无实体的跨境经营,依赖于无形资产,数据、用户参与及其同知识产权的协同,可能会加剧BEPS问题。实践中,按照从市场国到投资国的思维逻辑重新审视数字经济下的BEPS主要行动,有助于重新认识和理解其在"恢复对‘无国籍收入’征税"和"解决消费环节的BEPS问题"方面的设计初衷与规制措施。具体内容涉及对税收协定、常设机构、打击有害税收实践、转让定价、受控外国公司规则、国际增值税指南在内的一系列政策调整和征管改革。鉴于OECD目前对数字经济短期征税方案态度与全球性单边方案的兴起,BEPS行动在未来仍是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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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