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提高审计的协同效应已经成为了未来审计发展的大方向。虽然2018年审计署发布了内部审计相关的指导性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政府审计对于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但是两者的协同机制尚未构建完善。结合2018年审计署11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从人员联动、技术保障、成果利用和惩戒激励四个方面构建协同完善机制。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