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法兼修"理念是高校法学教育落实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高校使命的应有之意,其对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教育的"德法兼修"与社会治理的"德法兼治"具有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新时代的法治人才既要从内心信仰法治,成为法治文明的接棒人,又要勇于投身法治实践,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践行者。只有在法律条文中适度兼顾道德精神,才能充分体现法治的温度和道德旨归。面对当前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存在的传统教育模式应用局限、跨学科交叉培养模式有待完善等现实困境,高校应依照"理论逻辑—价值逻辑—实践逻辑"的总体思路,以专业知识带动思政价值理念,并最终落脚于法治实践,实现知识育人、铸魂育人、实践育人的有机融合,在"德法兼修"的价值引领下构建法治人才培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