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3〕13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指南》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吸取我省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按照《贵州省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构指南》体例结构,认真组织编制修订各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尤其要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明确到位,切实增强全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