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指导案例,将在网络上强迫儿童自拍并发送裸照的行为认定为猥亵儿童。猥亵儿童罪是即成犯,猥亵行为与法益侵害结果具有即时性,指导案例的认定并不可取。产生这种错误的结论并非偶然,而是现代刑法中家长主义异化的必然结果。在实然层面上,应当采取以体系解释为主导、行政处罚为补充、及时立法为保障的路径,改变过度使用刑法进行法益保护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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