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是提升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效能的内在诉求,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任务的客观需要。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包括关键性能力、辅助性能力、综合性能力三层结构性要素,分别指向政权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效能、国家治理效能。在三层结构性要素的相互影响和交互运动中,以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政权的持久性稳固为社会的稳定和繁荣提供保障,为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夯实基础。作为能力的直接承担者,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以“能力体系”的整体视域观照“重点能力”的精准提升;作为能力的间接承担者,基层政府应当主动拓展“能力锻造”的多维场域和健全“体现能力”的相关保障。

  • 单位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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