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浙委发[2019]27号(2019年11月1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新期望,认真贯彻"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智慧民政建设为主载体,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