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对侵权责任规则的修改是比较全面的,突出了侵权责任作为债法内容的损害赔偿之债的属性,确定了侵权责任规则与第一编"总则"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对侵权责任的一般性规则和特殊侵权责任规则都作了较大的修改,既有对新的特殊侵权责任类型的增加,又有对具体侵权责任规则的补充和修改,使我国侵权责任规则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既具深厚理论性基础,又有现实可操作性,将会在调整侵权法律关系、制裁侵权行为、预防侵权行为发生和保护民事权益方面,更好地发挥法律调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