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调解"作为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具有存在的合理性和积极作用。但以往的"大调解"运行中出现了一些偏离法治思维、抑制基层自治活力的副作用。作为"枫桥经验"诞生地的诸暨市,在创新"大调解"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推进"大调解"建设的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丰富和发展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也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提供了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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