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病毒全球大流行的国际背景下,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生物安全法律制度既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构建国际法治的必然要求。生物安全作为全球公共卫生的重要价值环节具有“全球公共产品”的性质,构建科学、有效的全球生物安全机制是必由之路。在此背景下,“法治”与“全球治理”两种工具进路无疑是最为可行与有效的方法。中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国际义务,团结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构建科学、中立、有效的生物安全治理机制,承担建立“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