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老年人居家适老化工程的推进面临着许多不可回避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参与电梯加装决议的业主范围究竟为一幢楼的业主还是一栋楼的业主各地政府有着不同理解。业主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了司法裁判困局,低层业主义务范围模糊,对于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电梯存在争议。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一方面是对《民法典》相关规定产生了误读,另一方面是《民法典》在相邻关系制度方面存在立法漏洞。此外,地方政府角色的缺位也不容忽视。为破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困局,应当对《民法典》的相关条文作出合乎政策落实的现实需要的解释,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此外,政府应主动作为,履行业主异议审查职责,建立公平的补偿机制,发挥社区“软法”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中的积极作用。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