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提法,带来了潜在的"大编制"理念的融入,成为行政组织法治建设的"扳手",也成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扭矩"。实现编制资源的进一步法定统筹使用,做好党内编制法制与国家编制法制的衔接,促进编制违纪违法责任的坐实,才能更利于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