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家庭暴力中,受暴者往往在超过一定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暴力时会大概率出现极端的报复行为,一方面因为在受暴后得不到相应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另一方面受暴者在受到家暴后考虑到家庭或者人身安全等因素而选择忍气吞声,待情绪达到一定限度时,爆发对社会具有一定危害性的行为。在受暴者采取"以暴制暴"这一方法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结束这一切最快速、最便捷的途径,对受暴者在定罪量刑方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从而在社会层面不仅可以警示施暴者,也可以真正做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