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0月13日下午,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社会治理中心一楼大厅,“老杨调解中心”专职调解民警朱锷波正在和同事处理一起经济纠纷。一个小时后,当事项目方向外地供货方作出承诺:本月底前将所欠尾款16万元全部还清。“已经调解过一次了,枫桥镇‘阳春三月’项目方按周分期付款,每周2万元,10周还清,但项目方只给供货方打了两周的货款。这是第二次调解。”朱锷波休息间隙告诉记者,“这样的调解经常有,我们尽力把和谐温暖带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