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历史的视角来看,作为一种“社会事实”的“美国例外论”,并非“山巅之城”“上帝选民”“天定命运”“美国信条”的简单叠加或组合,而体现为美国人因率先享有自由、实现自治而产生的自信、自豪和“使命”意识,其核心理念和基本话语均形成于美国建国时期。不过,《独立宣言》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远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作为一个集体的美国建国者才是“美国例外论”的“缔造者”,而且“开明的”欧洲思想界也隔洋呼应,共同参与了“美国例外论”的建构。通常所谓“清教起源说”和“托克维尔发明说”也都于史无征。那些与清教相关的“例外论”表述,大多是后世在对“美国例外论”加以调整和重构时所添加的。托克维尔在阐述“美国例外论”方面的确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其有关观念和话语也与美国建国者如出一辙。以往对“美国例外论”的批判在思路和方法上也颇有局限,有必要从美国统治体制的文化心理基础、美国的国家身份塑造、“移民国家”的“国族构建”以及“例外论”与“普世论”的张力着眼,重新认识“美国例外论”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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