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见古玺札记四则

作者:张泰康
来源:汉字文化, 2020, S2: 3-4.
DOI:10.14014/j.cnki.cn11-2597/g2.2020.s2.001

摘要

本文对几方新见战国古玺进行了初步考释:认为"■"是"害"字,"■""■"皆从"害",用为人名;"■"隶定为"■",从"泉","丱"声,读为"原",用作姓氏,以邑为氏;"■"不是"良"字,而应该释为"卓","罩""绰"皆从"卓","罩"用为姓氏;"■"当隶定为"■",为"郤"字异体,用作姓氏,以邑为氏。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