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环境侵权类型的重构

作者:刘桂昌; 丁国民
来源:西安体育学院学报, 2020, 37(02): 155-161.
DOI:10.16063/j.cnki.issn1001-747x.2020.02.004

摘要

目前对体育环境侵权的分类仰赖于逻辑上的演绎和理论上的构建,缺乏对司法实践的考量,脱离现实的后果将对体育环境侵权这一新型案件救济不足。应当分析"侵害"与"权益"在相关实践中的各种表现,以重构体育环境侵权的类型。依据不同的侵害行为和受侵害权益性质,可将体育环境侵权的案件划分为体育环境污染行为损害个人私益的纠纷、体育环境污染行为或体育生态破坏行为损害环境公益的纠纷、体育环境污染行为或体育生态破坏行为损害个人私益与环境公益的纠纷,并适用不同的规则处理3种不同特点的案件。由于体育环境侵权案件类型的复杂性和体育运动的公益性,应探索体育环境司法专门化,同时运用多种柔性手段和社会化多渠道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