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哲学家们对道德美这一概念的关注自古希腊到19世纪从未停止。但分析美学家基于认知主义立场通常把“道德美”看成一个隐喻性表述或者认为这种表述犯了“范畴错误”。进入21世纪以来,新一代的分析美学家们开始重新关注道德美这一古老话题,并尝试在分析美学框架下建构道德美的合理性。为了证明道德品质的审美属性,学者们提供了三类论证,分别是贝里斯·高特提出的“间接论证”,帕诺斯·帕里斯提出的“基于形式与功能的道德美论证”,以及帕诺斯·帕里斯和瑞安·多兰提出的“最佳解释论证”。这些论证不仅在分析哲学框架下为道德和美学两大领域的关联性这一古老命题提供了支持,还进一步拓宽和丰富了美学研究的边界和可能性。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