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情简介】申请人:李某被申请人:某医院(省属事业单位)申请人李某于2014年12月进入被申请人某医院工作,系某医院正式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015年初,李某与某医院签订了期限为2014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的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本合同服务期未满,无规定的特殊情况而提出考学、辞职、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