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颁布了《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法》,成立了高等教育质量与标准署,由其对全国大部分高校课程进行直接认证,加强了课程认证权的"收"。与此同时,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授权部分高校对课程进行自我认证,实现了课程认证权的"放"。这种"收放"结合的高等教育课程政府认证制度取得了良好的运行效果,逐渐形成了较鲜明的特色:构建起了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以标准为本,标准的执行权与制定权分离;认证评估采用统一的系列表格和步骤,规范化程度高;建立了内外结合的申请者权益保障机制;信息管理全面、系统;个案式管理专员模式有效提升了认证效率。

  • 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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