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内在地要求打造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作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构建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法律修辞学有必要也有可能呈现更为突出的主体自觉。中国法律修辞学未能发展为显学,与中国近代以来的生存状况密不可分。时代背景之外,中国传统修辞学自身的伦理追求也使它与西方修辞学格格不入。中国法律修辞学要想彰显“中国气派”,就要对学界的西化事实形成辩证的扬弃,并慎重对待中国传统修辞学的伦理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