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约谈作为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广泛运用于各个行政领域的同时,但在实践中,外部行政约谈对象程序权利缺乏重视及保障。本文建议确认其自身的合理价值基础上,通过规范外部行政约对象程序权利的内容和着手推进程序权利实现的途径来保障外部行政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