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友》编辑部:我与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但公司就是否续签一直没有表态。请问:如果续签,应当由谁首先提出?如果我拒绝有什么后果?张丹张丹读者: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的续订条件与原劳动合同条件相同或提高,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并确定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和条件后,应当先向劳动者征询是否同意续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