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我国行政行为法研究的新进展

作者:章志远
来源: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4(03): 75-82.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20.03.009

摘要

从研究主体、研究主题、研究方法和发表载体等四个维度进行观察,我国新时代的行政行为法研究在广度、深度和宽度上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就行政行为总论研究而言,假象行政行为、暂时性行政行为和私法形成性行政处理等范畴的提炼以及构成要件效力理论、行政程序重开理论的提出,彰显了知识增量的提升;就行政行为分论研究而言,行政立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区分、失信惩戒的定性以及行政协议、行政约谈、行政评级行为的探讨,预示着实证风格的形成。作为整个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引擎,行政行为法研究应从回归基础理论、聚焦行政处罚、回应规制新政和直面总则制定等四个方面展开,确保新时代行政行为法研究行稳致远。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