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形势下,破产管理不仅需要维护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与此同时,还需要减少法院的负担,保证双方的经济效益。破产程序需要在公正、公平、高效的基础上,实施和终结。从目前的形势上看,不少"僵尸企业",在本质上,已经具备了破产的条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形式上维持着生存。"僵尸企业"不仅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与此同时也积压了良性企业的生存空间。面对这些问题,"僵尸企业"清理处置难问题就呈现到了大家的视野当中,并呈现了突出性的特性。因此,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历程当中,需要秉承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想,在"僵尸企业"的特殊性上,积极推进破产法实施,帮助这些企业积极的整合或者是退出,完成服务上的转型,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