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司法与公众舆论的认同度是当前法治社会建设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判前征询制度,有助于实现刑事司法与公众舆论的有效互动。所谓判前征询,是指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裁判宣告前,依照法律规定公布刑事案件主要事实和法律适用条文,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诉讼制度。该制度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理念的历史逻辑,符合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的新要求,具有重要的价值。建议适时在刑事诉讼法第11条增加第2款:"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大敏感案件时,可以依法实行判前征询,听取社会各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