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的自由裁量具有必要性,其原因在于法治并不反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反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关系到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通过裁量做出一定的决断是司法权的基本属性之一;法官的裁量是实现法律的稳定性与变化性相统一的重要方式。因此,增强司法裁量的说理性,积极借助当前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努力提升法官自身的素养能够帮助我们有效应对法官自由裁量的非规范化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