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在梳理回顾我国志愿服务立法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实证调研,探讨了影响志愿组织合法性的主要因素及作用机制。文章发现,首先,“自我选择的道德资源I”“社会认可的道德资源Ⅱ”“先赋的政治资本Ⅰ”和“自致的政治资本Ⅱ”是有助于志愿服务组织获得合法性的重要因素。其次,从机制分析来看,政治资本对于志愿服务有关的立法过程具有重要影响。志愿服务组织借助“社会认可的道德资源Ⅱ”,可以争取到一定的“自致的政治资本Ⅱ”,以弥补自身政治资本的不足,并有助于巩固提高组织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