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危机教育是有效防范和处置公共危机的前提,国外已形成全面性公共危机教育的经验,在教育主体、教育对象、教育内容上都尽可能做到全面挖掘与覆盖。我国目前仍存在对公共危机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统一的公共危机教育法律规范;公共危机教育发展地区不平衡,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应对机制;公共危机教育平台不完善,危机教育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等问题。建议完善立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危机教育法》;加强公共危机教育主体平台、对象平台、知识平台、宣传媒体平台、支持保障平台建设;同时注重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公共危机教育,确保公共危机教育能够为预防处置公共危机发挥最大作用。

  • 单位
    新疆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