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建立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等部署要求,河南、湖北、黑龙江等地接连出台了工程价款过程结算的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各省市在工程价款划分结算周期、工程价款在每个阶段的支付比例、承包方被拖欠工程款时的权利保障、保障建设资金的到位、发承包方的担保方式等均提出共性或差异性的措施。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这些具体措施存在哪些掣肘?有哪些办法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本期,《中国招标》推出《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