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租房是我国现行保障房的主要形式,担负着国家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住房保障的重任。为了节约土地资源,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消除居住空间分异与隔离现象,增加保障房供给数量,自2007年起我国开始推行公租房配建模式。从法律视角看,公租房配建模式的关键问题是开发商的配建义务,而开发商公租房配建义务的核心内容是其来源、性质和内容。开发商公租房配建义务源自政府公租房供给义务的部分转移,应当属于约定义务和有偿性义务,从理论上看应当包括公租房建设义务、移交政府义务、质量保障义务和处分权限制义务等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