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其固有的鲜明特征,给监管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我国程序化广告发展中存在着广告需求方平台缺少统一的审核标准、审查能力有限,媒介方平台不当处理个人信息,广告交易平台"流量欺诈"的现实问题,需要监管机构创新监管机制、关注行业自律、积极寻求公私合作以及关注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以期有效监管违法行为,建立综合协同治理的共赢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