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法理学》知识体系一般以法律要素框架来安置法律概念,这一处理方式尚缺乏完备性。需要区别法律概念与法学概念,二者在指称对象、作用方式、思维层次和存在场域等方面均有不同。法律概念指称现实世界中的事物,法学概念则指称法律概念世界;法律概念规范着人们的权利义务,法学概念则调整着法律世界中各种概念间的关系;法律科学的思维直接面对现实世界,法学概念则更具抽象性,它主要指向法律世界;法律概念存在于实在法所代表的法律世界中,法学概念则存在于理论化的法律科学中。各种不同的法学流派在建构自己的研究对象上有着根本差异,这两类概念之间存在着或相对应或不相对应的情况。区分这两类概念在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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