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课堂主要是以教师讲授为中心来组织教学,它突出了教师的主导作用,但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作用。现代教育理念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从根本上动摇了教师在知识信息上的权威性和垄断性,这必然要求课堂教学要从教师的"教"为中心转变到以学生的"学"为中心,强化学生的主体作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以学生学习为中心进行课堂教学,其关键在于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围绕学生关心的问题来组织和开展,在教学方式上主要采用学生探究、讨论和交流的形式,目的是为了帮助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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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音乐学院; 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