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生态农业在我国的发展面临困境。日本和美国是成功发展生态农业的代表性国家,两国生态农业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发达的生态农业法律制度。本文对日本和美国生态农业法律制度的经验分别进行总结,并对我国生态农业法律制度的不足进行对照总结,最后提出我国生态农业法律制度完善措施:在基础性法律中建立科学明确的生态农业基本制度、提高生态农业指导性规定和技术性规定的立法层级以及将强制性法律制度和引导性法律制度进行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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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行政学院; 第三军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