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规与国法作为权力治理的制度符号,其权力主体兼具政党成员与社会公民的"双重身份"。党规强调党员"义务优先",国法凸显公民"权利本位",二者制度结构、功能相异,主体双重身份同域互动,极易出现规范党员(干部)手中权力时其公民身份的私权利被忽视或漠视的情况,形成利益失衡的"治理悖论"。是故,党规与国法在权力治理中应依赖特定的价值性与技术性进行"再组织化"的利益配置和纠偏,既防范、约束压迫性权力,又保障公民正当性权利,在限制与保障之间,实现纪法有效衔接,寻求权力主体在宪法话语体系内权利义务关系配置的基本均衡,从而达致权力治理的利益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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