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存有争议的“零口供”二审抗诉案件,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借助技术手段全面收集电子数据在内的客观性证据,注重运用间接证据完善证据链条,确保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检察机关在证据收集中发现漏罪线索时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经查证属实的,依法对新的犯罪事实补充起诉,确保被告人上诉权与诉讼效率。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个案中发现社会管理漏洞的,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主动沟通协调有关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员,共同参与被害人心理救助,助推社会综合治理,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