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作为一种自然犯,一直以来在我国法律中都仅限于自然人唯一主体。随着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在实践中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检察院从打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出发,就单位盗窃行为作了专门的司法解释。本文通过对单位盗窃的司法处理和理论研究现状的分析,以及单位作为盗窃罪主体的法律基础与现实性的探讨,进而提出单位盗窃罪的概念,以期为相关立法提供些许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