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价值专利已经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但其在理论上的定义并不统一。高价值专利并非是对专利的界定,其关注的是创新的价值。文章研究表明,高价值专利培育在本质上是通过构建创新型组织来实现创新模式的变革。我国各地已经在高价值专利培育方面做出了诸多探索,为接下来围绕创新型组织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高价值专利培育应当建设实体化或独立运行的具有扁平化特征的组织机构,并以组织机构为核心推动创新发展,实现创新的价值。